发布时间:2024-10-31 16:52:02 来源: sp20241031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彭韵佳、沐铁城)据国家医保局15日消息,通过采取建立“双通道”管理机制、明确谈判药品挂网与配备要求、加快电子处方流转等举措,国家医保局将切实推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结果落地实施。
为打通国家谈判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双通道”管理机制,明确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
在完善支付政策方面,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保障患者合理待遇。对于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单独的药品保障机制。
此外,国家医保局明确了挂网、配备要求,加快落地进度。新版目录印发后,明确各地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新版目录正式实施前,将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确保谈判药品如期按照协议调整支付标准。
同时,综合考虑新版目录药品增减、结构调整、支付标准变化以及实际用药量等因素,对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总额做出合理调整,对实行单独支付的谈判药品,可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范围;对实行DRG等支付方式改革的病种,及时根据谈判药品实际使用情况合理调整该病种的权重。
为保障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落地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启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部署工作,近20个省份正式上线应用,推动实现电子处方在医药机构的顺畅流转,满足参保人使用医保电子处方购药的需求。
据悉,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调整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落地应用,逐步统一相关政策,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提升供应保障水平。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