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9 06:40:08 来源: sp20241119
中新网 海口6月5日电 (王晓斌 王媚琪 魏榕)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海南一中院”)5日发布消息,该院当天在海南万宁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案中发出海南省首份《耕地司法保护令》,责令被告人自觉履行耕地保护及生态修复义务。
6月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王媚琪供图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海南一中院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环境日主题,聚焦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24年1月关于“土地修复、荒漠化和干旱韧性”的声明,在案发地万宁市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麦某为占用万宁市万城镇水边村委会附近的农田,将其承包工程中清理出来的建筑垃圾、土方运至该地平整后占为己用近十年。经鉴定,被告人麦某占用的12.5亩基本农田丧失原有功能,土地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经调查取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座无虚席,社会各界对法院如何处理这起案件高度关注。在审理过程中,审判长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法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庭宣判,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麦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为加深旁听执法人员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理解,提高执法能力,并向社会各界彰显人民法院严惩环境资源犯罪的决心和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海南一中院院长郑兰清作为审判长,当庭对量刑情节进行释明。在本案中,海南一中院还发出全省首份《耕地司法保护令》,责令被告人麦某自觉履行耕地保护及生态修复义务。后续,海南一中院将持续跟踪随访记录并存档。
被告人麦某表示,已认识到自己行为对耕地以及生态环境的破坏,自愿认罪悔罪并签署《耕地保护承诺书》,今后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积极履行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义务。(完)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