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7 19:30:39 来源: sp20241107
近日,有网友反映,贵溪市第一中学要求学生家长中午和晚自习时间去学校内值班,“名为监督孩子学习。”贵溪市教育体育局答复称,经核查,贵溪一中中午实行午间静校,学校从未安排家长中午及晚自习值班,有3个班级存在家长代表来校协同班主任管理并监督任课教师到位情况,学校已经纠正这种做法,并对相关人员提出了严肃批评。(9月26日界面新闻)
众所周知,学校组织学生晚自习,“教师是管理者”是一个基本常识。同时,管理好晚自习也是为师者的一项基本职责和义务。
贵溪市第一中学的3个班级要求家长到校参与晚自习值班,这不仅是地地道道的推责行为,更涉嫌侵害广大家长的正当权益,是一种典型的充当“甩手掌柜”的行为。要求家长参与晚自习值班,到底是谁给的权力?
按说,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这是一种积极的家校共管共育模式,值得倡导。但是,共管不是“让家长什么都管”。所谓家校共管共育,是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合作互补,而非越位替代。消弭类似的争议,首先应当厘清学生教育管理方面家长与学校之间责任的界线,明确各自的职责。
试想,如果让家长参与晚自习值班,遇上有学生需要答疑时,家长能够“胜任”吗?抑或是学生之间发生争吵、打架等安全事件时,家长能够“摆平”吗?遇到这种情况,恐怕很多家长是“不称职”的吧。
而且,让家长参与晚自习值班,这也是给家长“增负”。很多家长都是“上班一族”,白天上班已经很疲劳,如果晚上还要参与学校的晚自习值班,无异于是一种“添累”。
鉴于此,对于“要求家长参与晚自习值班”事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一方面,应责成学校立即对该行为进行整改,该叫停的要叫停,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老师充当“甩手掌柜”,把本不该是家长的活甩给家长去干。另一方面,应举一反三,好好查一查学校里是否还存有其它类似强制家长“干活”的现象,既把家长从学校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又督促学校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管理”之责。
同时,也应该通过各种宣导方式,让广大家长知晓学校采取类似“要求家长参与晚自习值班”行为,既是一种推责行为,更是一种侵权行为,家长可以大胆地对学校说“不”,从而促使学校切实担负起教书育人和学生管理之责。 叶金福
(扬子晚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