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低碳化改造有了路线图

发布时间:2024-11-09 18:36:35 来源: sp20241109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明确目标:到2025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全部开工,转化应用一批煤电低碳发电技术;到2027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进一步拓宽,建造和运行成本显著下降;相关项目度电碳排放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50%左右、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对煤电清洁低碳转型形成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但受可再生能源电力随机性、波动性影响,煤电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发挥能源安全兜底保障作用。截至去年底,我国煤电装机容量约11.7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40%,发电用煤约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60%,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0%。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主任张琳表示,对标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既可以更好发挥存量煤电效能,又可以有力支持新能源开发消纳,还可以助推新兴低碳技术和产业发展,是主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举措。

《方案》提出了3种改造建设方式:一是生物质掺烧,充分利用农林废弃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质资源,实施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二是绿氨掺烧,利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通过电解水制绿氢并合成绿氨,实施燃煤机组掺烧绿氨发电。三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采用化学法、吸附法、膜法等技术分离捕集燃煤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实施高效驱油、制备甲醇等资源化利用,或因地制宜实施地质封存。

为有效激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积极性,《方案》提出,发挥政府投资放大带动效应,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相关项目择优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加大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力度。同时,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对纳入国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清单的项目给予阶段性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绿色债券或申请绿色信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渠道融资,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和支持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电网企业要优化电力运行调度方案,优先支持碳减排效果突出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接入电网,对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零碳发电量予以优先上网。

近年来,国内外就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开展了探索,有关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要完成相应改造建设任务,离不开科技创新的引领与支撑。《方案》提出,加强煤电掺烧生物质、低成本绿氨制备、高比例掺烧农作物秸秆等技术攻关,加快煤电烟气二氧化碳捕集降耗、吸收剂减损、大型塔内件传质性能提升、捕集—发电系统协同、控制流程优化等技术研发,补齐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咸水层封存、产业集成耦合等技术短板。

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电力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刘吉臻表示,推进煤电低碳化技术创新,要统筹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等创新资源,发挥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用,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形成自主创新强大合力。针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中存在的堵点,要集中优势力量攻克短板弱项,为实现煤电行业规模化降碳探索更多可靠技术路径。

(责编:王震、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