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乡村振兴 金融机构要将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三农”领域

发布时间:2024-11-02 01:06:33 来源: sp20241102

人民网北京10月15日电 (杜燕飞 田小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要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领域,更好满足其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答记者问表示。

记者梳理,对于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有效实施,《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对乡村产业发展、文化繁荣、生态保护、城乡融合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提高对农户、返乡入乡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的金融需求,持续增加首贷户。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重点支持县域优势特色产业。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业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应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农民增收等目标,通过服务模式创新、科技赋能、扩大开放、增加消费、促进就业等,促进形成乡村经济的良性循环。应允许给予规模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高的信贷额度,满足其大额生产经营信贷需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具体从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竞争合作的银行机构服务格局。深化银行机构内部专营机制建设,在涉农信贷审批、人员力量、信贷资源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倾斜。加强涉农领域信用风险管理。

二是保障重点领域金融投入。全力保障粮食领域信贷投入,锚定粮食生产、收储、流通、加工等重要环节,加强金融精准供给。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支持。强化对乡村产业发展、城乡融合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的金融需求。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期信贷支持。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重点支持县域优势特色产业。

三是推动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持续巩固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强化差异化监管,定期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强结果运用。指导银行机构拓宽涉农主体融资抵质押物范围。推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抵押、登记体制机制建设。结合乡村治理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农户信用档案覆盖面和应用场景。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

实际上,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近年来,农村中小银行专注服务当地、专注支农支小,以实际行动服务乡村振兴。

在青海,该省农信社广泛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建设破解农村贷款难题,做到“家家都授信、户户能贷款、村村有人办”,累计评定信用村占全省行政村的80%以上,农牧信用户占全部农牧民户数的70%以上;在湖南,浏阳农商行与地方政府联合开展“党建引领村官行动”,选派金融村官入驻当地行政村,全体员工下沉到基层一线,把金融服务真正搬到田间地头,通过驻村办公、全覆盖走访等方式,实现普惠金融的直达、秒达,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江苏,常熟农商行发起设立的兴福村镇银行深入农村生产生活,结合所在地风土人情、乡村经济和产业特色,开发了菌菇、烤烟、大棚、运输等30多款特色贷款,努力满足客户差异化的贷款需求……

“支持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既是普惠金融服务国家战略的政治责任,也是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此前在2023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暨数字经济开放研究平台学术峰会上表示,要夯实涉农金融服务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强化粮食安全金融支撑,助力端牢中国人自己的饭碗。聚焦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增强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金融服务,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责编:王震、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