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两会观察:加快专门学校建设 推进专门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19 06:16:07 来源: sp20241119

山西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幕大会现场。钱龙摄

   中新网 太原1月24日电(记者 杨静 李庭耀)“截至目前,山西省仅太原市有1家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专门学校。对实施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低龄未成年人,缺少针对性的矫治教育机制,无法实现有效的挽救、帮教。”正值2024年山西两会期间,民进山西省委会关注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建议加快推进山西省专门学校建设。

  2021年6月1日修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彻底取消了青少年收容教养制度,对所有严重不良行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确立了采取专门学校教育的形式进行规制和教育矫治。

  专门学校是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有效场所,是国家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少年司法体系中具有“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特点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

  早在2017年8月22日,山西省相关部门就出台了《山西省专门教育工作办法(试行)》规定了专门教育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确定了具体的工作流程。

  但截至目前,除太原市外,山西各地市均没有专门学校,客观上造成了一些涉罪未成年人面临家长管不了、学校无力管、有些监护人有意向选择让涉罪未成年人接受专门教育矫治,但却无学可上的困境。

  民进山西省委会表示,因严重不良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亟需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管束;司法机关办案中非羁押的涉罪未成年人亟需专门学校提供持续、专业的教育矫治;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行为亟需专门学校强制矫治教育。

  对此,民进山西省委会提案建议,加快推进山西省专门学校建设。山西省各市应当尽快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专门学校建设的协调推进,建立健全专门学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专门学校建设、运行有序开展。结合该省各市目前的教育资源现状,可将闲置的院校重新进行改造,使其兼具传授知识和行为矫治的双重功能,并设置单独的校区进行闭环管理。

  建立专门教育人才库,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整合利用现有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的人才,针对部分中职院校教师资源过剩的现象,可以将其吸纳至专门学校使其承担基础文化教育的功能。建立完善司法机关与教育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从司法机关聘任司法人员担任专门学校各班级的法治教师。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机构合作,广泛建立德育实践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心理健康中心和家校合作教育中心等,面向社会延伸预防和矫治教育功能。加强与职业技术学校合作,为专门学校学生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

  科学构建专门学校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民进山西省委会建议,各市可充分发挥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专门学校的招生、入学、课程设置等工作。制定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相关政策及配套文件等。

  民进山西省委会还提出,学校应设置科学多元的课程内容。专门学校因招生对象的特殊性,承担着教育和矫治的双重功能,专门教育要做好文化知识学习与矫治教育相互衔接,科学设计教育内容。要以适应性教育为出发点,在优先开展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的基础上针对学生行为问题设计类型化矫治课程。

  同时,要加强心理行为矫治。要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以优势视角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帮助其培养劳动习惯、掌握职业技能,使其具有一技之长,拓宽人生职业发展路径。(完)

【编辑:李岩】